第四类-燃料油脂
工业用油和油脂,蜡;润滑剂;吸收、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;燃料和照明材料;照明用蜡烛和灯芯。
[注释]
第四类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,燃料和照明材料。
——砖石建筑或皮革保护用油;
——蜡(原料),工业用蜡;
——电能;
——发动机用燃料,生物燃料;
——燃料用非化学添加剂;
——木材(燃料)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某些特殊的工业用油和油脂,例如:鞣革用油(第一类),木材防腐油,防锈油和油脂(第二类),香精油(第三类);
——美容用按摩蜡烛(第三类)和含药物的按摩蜡烛(第五类);
——某些特殊的蜡,例如:树木嫁接用蜡(第一类),裁缝用蜡,抛光蜡,除汗毛用蜡(第三类),牙科用蜡(第五类),封蜡(第十六类);
——油炉专用炉芯(第十一类),吸烟打火机用火芯(第三十四类)。
甲基化酒精040002,酒精(燃料)040003,以酒精为主的燃料040004,挥发性混合燃料040020,燃料040025,照明用油脂040039,照明用油040039,照明燃料040041,汽油040043,轻石油040045,柴油040048,粗柴油040048,煤油040059,碳氢燃料040081,发动机燃料040081,燃料油040084,发动机燃料用非化学添加剂040085,乙醇(燃料)040107,苯燃料040112,二甲苯燃料040113
照明用气体040040,气体燃料040049,石油气040050,固态气体(燃料)040088,发生炉煤气040103
注:1.跨类似群保护商品:燃料(0402,0403);
2. 挥发性混合燃料,燃料,照明用油,汽油,轻石油,柴油,粗柴油,煤油,发动机燃料,燃料油,石油气与 0401 石油(原油或精炼油)类似。
新增可网报的非规范商品(不建议选择,商标局随时都可能会调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