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类-燃料油脂
工业用油和油脂,蜡;润滑剂;吸收、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;燃料和照明材料;照明用蜡烛和灯芯。
[注释]
第四类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,燃料和照明材料。
——砖石建筑或皮革保护用油;
——蜡(原料),工业用蜡;
——电能;
——发动机用燃料,生物燃料;
——燃料用非化学添加剂;
——木材(燃料)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某些特殊的工业用油和油脂,例如:鞣革用油(第一类),木材防腐油,防锈油和油脂(第二类),香精油(第三类);
——美容用按摩蜡烛(第三类)和含药物的按摩蜡烛(第五类);
——某些特殊的蜡,例如:树木嫁接用蜡(第一类),裁缝用蜡,抛光蜡,除汗毛用蜡(第三类),牙科用蜡(第五类),封蜡(第十六类);
——油炉专用炉芯(第十一类),吸烟打火机用火芯(第三十四类)。
点火用木片040006,引火物040007,无烟煤040008,木柴040013,木炭(燃料)040014,煤球040016,泥煤球(燃料)040017,木质煤040018,易燃煤球040019,煤040023,泥炭(燃料)040024,焦炭040031,矿物燃料040032,褐煤040062,煤屑(燃料)040072,燃料040025,生物质燃料040111,水烟炭040117
注:跨类似群保护商品:燃料(0402,0403)。
新增可网报的非规范商品(不建议选择,商标局随时都可能会调整)